2013/08/11

〈活摘器官〉揭中共強摘器官研討會 在美國會舉行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由法輪功之友和反強摘器官醫生協會(DAFOH, 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聯合主辦的主題為「中共的強摘器官及其對美國的影響」研討會在美國國會眾議院舉行。研討會列舉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證據,提出制止這種反人類罪行的緊迫性,並討論了國際醫學界和各國政府的響應和努力。研討會呼籲美國國會議員共同支持281號決議案,與國際社會聯手制止中共的暴行。研討會吸引了五十多位美國國會工作人員,美國衛生部官員和智庫學者。

此次研討會邀請的三位主講人是:美國布朗大學 Warren Alpert 醫學院病理學助理教授何邁博士,James J. Peters 退伍軍人醫療中心腎科主治醫師,並兼任紐約西奈山醫學院助理教授徐建超博士,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執行主任布若德(Levi Browde)。研討會由反強摘器官醫生協會的發言人諾托(Damon Noto) 醫生主持。


主題為「活摘器官在中國及其對美國的影響」研討會,在美國 Rayburn 眾議院大廈舉行




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中共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何邁教授表示,在中國每年有一萬多起器官移植案例,是繼美國之後第二大器官移植國家,在美國,等待一個腎臟的平均時間是三到五年,而在中國則不到一個月。但是事實上中國國內自願捐贈器官的比率很低,而至今中國國內並沒有一個有組織的或者有效的器官捐贈或分配的系統,那麼這些用於移植的器官是從哪裏來的呢?

何邁列舉了到中國訪問的移植專家和醫學專家都有過的一些奇怪的經歷。例如,瑞士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基金會主席Franz Immer先生就表示,他於二零零七年訪問北京時,當地的一家醫院邀請他去觀摩一個心臟移植手術,但是他說:「問題在於組織者讓我們選擇甚麼時候進行這個手術,是在上午還是在下午,這意味著那個器官捐贈人或者被活摘器官者必須在參觀者方便的時間死亡或者被殺死。我拒絕了這個邀請。」以色列哈休莫(Tel Hashomer)聖巴醫療中心(Sheba Medical Center)移植科醫生Jacob Lavee教授也表示,二零零五年他的一位病人告訴他一個奇怪的信息,他說:「該病人事先定好了某天做心臟移植手術,他的保險公司讓他用兩週的時間去中國進行手術,而該病人確實在原定的那天做成了手術」, 這意味著有器官供體在等待該病人,在手術時被殺死。

何邁說,中國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表示中國絕大多數的移植器官來源於死刑犯,但中國從本世紀初開始呈爆炸性增長的器官移植手術量遠大於中國的死刑犯的數量,他用翔實的圖表列舉了兩者之間的差距,並指出中國器官移植數量顯著增長的時間和法輪功被迫害的時間相吻合。在二零零六年,有十七家中國醫院的醫生在電話調查中承認了有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普遍被迫接受詳細的醫療檢查。由於法輪功學員普遍遭受酷刑和各種虐待,這種檢查顯然不是為了他們的健康,唯一的解釋是為器官移植做配型。

何邁指出,由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及獨立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作出的兩份獨立的調查得出結論:數萬名法輪功學員因強摘器官而被殺害。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執行主任布若德(Levi Browde)在研討會上介紹了甚麼是法輪功,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功,迫害採用的手段,迫害的規模和程度。他指出,大量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因不願被遣送回當地而連累家人同事而拒報姓名,中共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對法輪功的誣蔑宣傳,及法輪功學員因修煉而得到的健康的身體,都是成為被中共活摘器官的受害者的因素。



國際醫學界和各國政府的反應

徐建超教授說,中共盜用死刑犯器官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行為違反了國際醫學界的道德標準,而這種大面積的從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罪惡,達到了一種令人無法容忍的狀態,國際社會應該立刻採取行動制止這種反人類的罪行。

徐教授介紹了國際醫學界採取的行動:醫學界主要的學術雜誌都刊登聲明,拒絕來自中國移植醫生的學術論文,除非論文中移植手術的器官不來源於犯人。澳大利亞一家醫院要求來參加器官移植培訓的中國醫生簽署不使用犯人的器官的保證。

他還列舉了一些國家政府已經採取的行動。以色列政府於二零零八年制定「器官移植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進行非法器官移植,該國器官移植旅遊從二零零六年的一百五十五例銳減到二零一一年的二十六例,而國內器官捐獻從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一年增加了68%;馬來西亞也制定新規,使該國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人已從二零零四年約一百四十人減低到二零一一年約40人。

澳洲議會在今年春天立法通過,認定使用死刑犯的器官是非法的,並提出一個新法案,即以器官移植為目的的旅遊也是非法的。西班牙在二零一零年,已經通過立法,認定器官移植旅遊,特別是到中國的器官旅遊是非法行為,甚至為到中國器官移植旅遊做廣告也是非法行為。台灣在去年十二月立法要求在海外進行了器官移植的病人在三個月內需要報告移植手術的詳細信息。

徐建超教授指出,美國國會分別在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二年舉行了有關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聽證會。從二零一一年開始,美國政府在外國人申請簽證的DS-160表格上增加了一個問題:你是否參與過強制摘取人體器官和組織?美國國務院二零一一年人權報告也援引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活摘器官的指控。

徐教授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在參議院舉辦主題為「法輪功在中國:回顧與更新」的聽證會。該聽證會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議員關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血腥活摘器官罪惡,他呼籲美國病人不要出國接受非法器官的移植、限制完成不明來源的器官移植手術的病人醫療保險範圍,並且在情況明瞭前,限制來美接受器官移植培訓的中國醫師的簽證。

徐教授呼籲美國立即採取措施,禁止美國的醫學機構向參與強摘器官的中國醫生提供培訓。

今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國兩黨國會議員在眾議院共同發起281號決議案(H.Res.281)。該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禁止那些參與非法強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如已在美國境內要對其提出法律起訴。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對法輪功的長達十四年之久的迫害。

研討會主持人,反強摘器官醫生協會發言人諾托醫生表示,支持這個議案非常重要。

他說,由於美國患者繼續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同時醫學界繼續與中國醫生進行合作與培訓,中共非法活摘器官的罪惡殃及美國公民和機構。美國人不能縱容中共人體器官的非法交易,更應避免成為中共強摘器官罪行的共犯。

研討會後,一位國會議員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演講中列舉的事實和數據,都令人信服和令人震驚。他說,活摘器官是反人性的罪行,應該予以制止。他提議,世界各國應該就此組建一個聯盟,就監督器官移植建立標準,進行監督並進行對話。他說,希望美國採取更多措施,為制止發生在中國的活摘器官罪行作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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